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部署要求,桦川法院第一时间吹响执行工作服务“六稳”“六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胜诉权益的“冲锋号”。
在主管副院长庞凤泉同志的指导下,在执行局局长刘立兵同志的具体指挥下,全体执行干警以“保民生、优环境、除旧断骨”为口号,剑锋直指“积案、旧案、骨头案”,专案制定执行措施。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开门红”,激励执行士气。行动前专门召集全体执行干警开展执行大讨论,挑选行动首案,坚决做到“一炮而红”。讨论后决定以卞某与刘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主攻点,2014年起,被执行人卞某陆续在刘某等三人处赊购玉米总价款高达11万元,被执行人在给付部分货款后便下落不明,2015年至2020年,三名申请人陆续到我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给案件执行带来较大困扰,而经过财产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据此案件一直未能得到实际执结,三名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一直未得到维护。
日前,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短息称,卞某将于最近回到了其在县内,为了不“打草惊蛇”承办法官一面让申请人继续关注被执行人行踪,一面组织执行力量,待其回到县内后第一时间对其采取拘传措施,22日下午我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卞某拘传到法院,并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司法明理工作后,卞某意识到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后,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现三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当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时露出的诚挚笑容,说出的感激话语时,全体执行干警也再一次感受到了作为执行人的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