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业务分析库 决算公开

 

执行调解情理并重 离婚纠纷巧妙化解

发布时间:2022-03-19 08:36:14


“夫妻原是同林鸟,离婚执行多是非。执行法官巧化解,履行义务理不亏。”近年,随着离婚案件的与日俱增,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难度也随之上升,很多被执行人不是没有给付能力,就是因双方之间的感情积怨阻碍了执行进度。桦川法院执行局近日就接到了这样的一个案件...... 申请执行人小张(化名)与被执行人小王(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小张多次向小王索要子女抚养费,小王推脱拒绝给付。小张遂向桦川法院申请执行,桦川法院立案后依法向小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冻结了小王的微信账户及银行卡若张,但小王仍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桦川法院随即对小王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的强制措施,小王迫于压力来到法院欲与小张进行调解,但二人因过去积怨均不愿做出让步,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执行法官本着婚姻家庭案件应力促化解矛盾纠纷的观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释法明理,试图唤醒当事人彼此曾经的温暖回忆,同时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和为贵各退一步,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付出与经济情况,对二人进行了客观调解。在经过多次耐心、细心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明白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双方愿意放下成见,共同履行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小王也当场将抚养费一次性付清,至此,一桩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化解,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调解不仅要讲法条,更要阐明道理,疏通当事人的情绪障碍,要软硬兼施,更要情理并重,该案的执行法官在办案中始终贯彻这一思想。桦川法院一直立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确保司法公正为前提,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案施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