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平凡岗位展风采 青春无悔放光芒——记全省法院系统诉讼服务窗口司法作风示范标兵宋欣欣 发布时间:2022-07-06 16:54:06
宋欣欣同志于2017年8月参加工作,负责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平台管理、民事立案工作。在从事立案审查工作的五年里,她每天埋首于导诉台前,对每一位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做好标杆,充分发挥窗口的辐射作用,为桦川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提升素质
由于自己法律基础差,基本是法律小白,工作伊始,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宋欣欣一边努力熟悉院内人员分工,了解业务庭的职能划分,准确给当事人提供咨询途径。一边加强自身学习,从政治理论学习到法律专业知识学习,面对未知与任务,只能以学习充实能力,让自己在最时间内适应岗位履职需要,窗口工作过于繁忙,下班回家周末休息还要督促刚走入校门的孩子学习,为了提高笔录质量,宋欣欣虚心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掌握笔录制作要领。为适应电脑记录,利用休息时间苦练打字,打字速度从每分钟60个字提高到现在的120字以上,已经能够胜任各类记录,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巩固只能靠平时的点点滴滴。初入岗位的不知所措与混乱在不断学习中逐渐褪去,工作也逐渐进入状态。
二、践行司法文明,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立案庭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参加工作以来,宋欣欣始终能够做到文明接待,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服务,尽其所能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窗口的辐射作用,引导分流来访人员,化解各类矛盾,除了平时积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她还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经常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和探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素养,能够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有些当事人带着“有色眼镜”来立案,此时若接待人员不能合法合情合理地为其导诉,当事人的那副“有色眼镜”很可能颜色更重。宋欣欣同志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窗口工作人员,更是深知这一点。她时刻都提醒自己对当事人要有耐心,有爱心。在她看来,既然当事人来到法院,就说明他们一定是遇到了棘手的难题,而每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更需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从答疑解惑到收发材料,一丝不苟的她用自己的辛苦付出为法院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立足本职工作,全力服务群众
许多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都是从立案庭开始,立案庭每日要接待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当事人,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此时接待人员的若言语稍有不慎,很容易导致矛盾转移;有些当事人本身不懂法律,一心指望法院为其主持“公道”,此时若接待人员解释法律稍有不到位,不仅不能起到普法作用,反而很容易引起反效果; 宋欣欣按照来访群众的不同需求和目的,实时解答群众咨询,告知法律规定,讲解诉讼流程和查询服务,用通俗易懂的话指引和帮助当事人寻找最合适的解决路径。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的事项耐心解释,告知其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不让群众白跑路。
四、创新服务方式,践行司法为民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近年来多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立案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疫情防控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随时接听群众来电,解答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立案,引导不方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立案,做到立案材料收取及时,当事人对其立案工作满意度达100%,至今零投诉、零差评。自2018年以来,宋欣欣开始担任桦川法院公众开放日的讲解员,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同事们下班回家后,她一个人默默地从一楼到六楼,再从六楼走到一楼,熟悉背诵开放日的解说词,至今,她已经为60余场公众开放日作了精彩讲解,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2017年-2021年,她连续5年被评为桦川法院“先进个人”,她所负责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截止2022年5月得分排名全省第9名、全市第2名,她所在的立案庭2019年获得团省委授予的“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称号、2020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6月,宋欣欣同志凭借优异的工作成绩被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评选为诉讼服务窗口司法作风示范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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