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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法官苦口婆心调解 叔侄亲情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22-08-04 08:38:56


桦川县法院横头山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调解原则贯穿办案始终,全心全力履行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告顾某和潘某是母子关系,2011年顾某和潘某父亲潘某某离婚,离婚分配财产时,潘某某将自己承包土地办理了产权证,因顾某取得了未成年的潘某的抚养权,2018年土地确权登记时便把自己和潘某的土地在确权时登记在了同一个产权证上。2012年潘某某因病生活无法自理,至今一直生活在老年公寓里,依靠政府补贴及其哥哥支付公寓费用。自2011年原告顾某,潘某离婚时始,原告母子土地始终与潘某某土地一直由潘某某哥哥耕种经营,直至2022年6月,原告母子到横头山法庭起诉要求潘某某哥哥返还耕种多年的土地并给付2011年至今的土地承包费59000元。被告潘某某哥哥辩称,地自己确实一直在种,但并不同意给付承包费,理由是顾某在与其弟婚姻存续期间曾向自己借款100000元,且此事除了顾某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认过之外,自己并无书面证据证明欠款事实,且自己在顾某与其弟离婚后,特别是其弟潘某某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后,其始终承担着潘某某生活支出及治疗费用,其经营原告及潘某某的土地收入也应全部用于偿还欠款和支付其弟生活及治疗费用,潘某这么多年也未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过潘某某的生活费及医疗支出费用,因此自己不同意给付承包费。对于欠款一事,原告却予以否认。面对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长期积怨矛盾,如何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到案结事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调解结案,原被告的亲戚关系又增加了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从维护家庭和睦,弘扬社会美德以及法律规定各方面释法明理,对双方进行劝导,详细讲解法律知识,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顾某2022年土地承包费3500元,本案诉讼费300元,2022年前争议土地承包费折抵被告所称欠款,原告潘某所有土地继续由其叔耕种至其父去世时止,承包费折抵潘某某生活费及医疗费用等日常支出,这种结案方式和结果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矛盾纠纷,弘扬了正风正气,促进了亲情和谐稳定,避免了多起司法案件的发生,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力量,承担着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法庭承办很多当事人矛盾积怨很深的案子,这类案件最大的特点是案情复杂,所以我们要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结案不是目的,让涉及百姓利益和弘扬社会正风正气的案件了结一件,教育一片,不仅能够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也要让法律成为维系家庭和睦、亲情延续和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这才是我们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横头山法庭负责人迟立婷经常这样教育干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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