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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15:50:20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县防疫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1.9月19日至9月20日,桦川县人民法院本部及星火法庭、横头山法庭、新城法庭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疫情防控期内,桦川县人民法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设专人值班接听电话,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如有诉讼、执行、信访需求,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办公电话,后附具体联系方式。

    2.拟到本院及人民法庭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在手机微信添加“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3.原定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具体时间由相关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4.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

附:

    桦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联系电话:0454-3952011;

    桦川县人民法院本部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邮政编码: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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