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5 16:52:2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桦川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桦川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科学统筹,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自觉
在召开反馈大会后,法院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深入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学习党中央、省、市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和丛丽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接受,全面认领,并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司法审判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举全院之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各党支部、各科室都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严格按照“最高站位、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最佳效果”的“四最”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主体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办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锚定任务项目和整改时限快速推进、挂账销号,逐条逐项推动任务整改到位。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措施狠抓整改
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评估、可追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四)强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把“当下改”与“长久治”有机结合,注重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落实整改任务,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堵塞一个漏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桦川县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制度》《桦川县人民法院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源治理强化立、审、执内部衔接若干意见(试行)》等制度规范15项,确保整改成效管长远。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将巡察整改纳入法院日常,与推进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等一体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具体工作实效。
二、细化措施、强化担当,全力推进整改取得实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3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要求,建设高标准法院政治机关
1.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10月、11月、12月的学习内容中增加党史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通过自学的方式学习《社会主义发展史纲》《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1月份还通过集中研讨交流的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前先观看了《跟着总书记学党史》纪录片,后集中学习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突出重点》文章及《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九条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随后开展了研讨交流,通过深入的交流沟通,深刻领悟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共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10月7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经研究讨论,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意见。10月9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发言交流,进一步吃透会议精神,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努力方向。
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桦川县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第一项议题,10月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党组会19次,均按照计划和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运用讨论交流方式进行深入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学内容均形成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扎实履职尽责
一是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每月开展业务大讲堂,让业务骨干上台进行授课,通过系统的培训促使法官提升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进而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法官考核制度,通过科学的法官考核机制,加强对法官的考核和评估,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加强管理,通过开好三个会(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数据分析会商会),搞好三评查(发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卷宗质量评查),做好三件事(落实三个规定、列席合议庭、严格案件阅核),激发管理效能。10月,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制度》《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定》《合议庭工作规则》《专业法官工作会议规则》《审委会工作规则》《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规定》《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规定》,加深干警对各类制度规范的理解,推动各项制度贯彻执行,促进审判质效提升。10月,审管办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卷宗质量评查,评查后未发现被评查案件存在瑕疵。截止12月末,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6.1%、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67%、审限内结案率为97.11%、延长审限率为0.03%、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64.28%、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为46.75%,上述4项指标均排名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二是大力破解执行难。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对每一个案件确定责任人、包保人,执行局负责人定期督办催办,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目前,长期未结案件比率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达到优秀值。发挥信用惩戒的失信治理效能,对有失信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实施信用惩戒,并做到应上尽上,目前,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失信人名单5期42人,让老赖无处遁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强制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0月以来,针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4次,1-10月、1-11月,执行案件完毕率均高于38%,达到全省法院设定执行完毕率区间的良好值。强化执源治理,推动立、审、执各部门内部衔接互相配合,制定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源治理强化立、审、执内部衔接若干意见(试行)》10条意见,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探索建立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履行等制度,强化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送达、告知工作。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公告送达适用规则》,按照《民诉法》关于公告送达的法律程序,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告送达工作。开展法律文书送达业务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依法从严掌握公告送达适用条件,坚决杜绝随意解释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受送达人诉讼权利。
四是提高便捷诉讼程度。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靠现代科技手段逐案生成“二维码”,方便当事人用微信缴费,并在三个法庭安装POS机,便于当事人刷卡缴费,减少当事人奔波诉累,减少缴费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缴费宣传稿件,详细解释网上缴费的操作流程,让当事人了解法院在缴纳诉讼费方面的创新举措和网上缴费的工作流程、特点,让当事人更愿意选择便捷的缴费方式。制定便民服务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缴费工作,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进行网上缴费,并对缺乏网上缴费操作能力的当事人进行现场指导,逐步提高网上缴费率。截止12月末,网上缴费率达74.71%。
五是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普法宣传活动2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大“云法庭”建设,在我县105个行政村、10个社区、9个乡镇和13个行业部门开通“云法庭”,选派17名法官对接105个行政村、10个社区,开展“新枫佳和”云解纷服务平台使用培训会1次,全面铺开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模式,实现司法服务端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设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吸纳1名退休法官加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分流诉讼案件。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广泛运用人民调解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网上诉前调解服务,建议和引导来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减少当事双方的对抗,缓解矛盾升级。截止12月末,诉前化解纠纷1030件,有效分流诉讼案件,同期一审增幅下降19.59%。
六是提高合议庭合议效率。组织干警学习《合议庭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明确合议庭职责、合议庭评议时间。完善共同阅卷制度并组织法官进行学习,明确合议庭合议前各合议庭成员要仔细阅卷,填写阅卷登记表,对形成的证据材料及诉讼材料进行审阅,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合议要点,再开展合议。在案件办理中,贯彻落实阅核制,院庭长列席合议庭制度,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效能,9月以来,院庭长阅核文书574份、列席合议庭19次。强化合议监督检查,将合议庭合议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卷宗质量评查各类评查工作范围,发挥监督管理效能,10月27日,审管办组织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卷宗质量评查工作中,合议庭的各项工作不存在瑕疵。
3.落实深化改革要求
一是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与县委和县委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并以党组正式文件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命事宜。将问题向中院反映,并请中院逐级向上反映,与省高院人事部门沟通,请求省法院与省编办加大沟通力度,促使“三定”方案早日出台,为基层法院干部职级理顺任命工作扫除障碍。
二是加大国产化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加大国产化电脑使用率,将现有的国产电脑全部配发给各庭科。针对干警不熟悉国产电脑系统操作问题,网络技术部门对干警进行培训指导,目前,干警基本掌握国产电脑的操作系统和国产电脑的系统软件应用。
三是深入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召开立案条线会议,教育引导所有干警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紧跟上级工作要求和形势。根据各战线、庭室的工作实际,开展智慧法院审判系统应用培训1次,开展“电子送达”培训会1次,使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对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了解,并能熟练的操作和深度应用。立案庭安排专人在法院工作群中发布电子送达情况通报14次,让法官清楚当前案件电子送达情况,提示法官应在哪些案件加大电子送达力度。截止12月末,电子送达率为98.42%,居全市前列。
4.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让宣传工作人员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和准确发布信息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桦川县人民法院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规定》,并组织宣传工作人员学习1次,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水平。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年发布的宣传稿件均做到“三审三校”,信息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均签署了三审单,“两微一端”发布的信息稿件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注明,全面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有力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桦川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度规范,组织相关干警进行学习,着力提升干警党建工作水平。
2.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法院党组的日常监督
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列席党组会议。10月以来,列席的党组会,未发现法院党组在开会期间出现不符合规定程序、违反民主集中制或存在明显违规违纪的事项。
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
一是加大“三争”晋先工作力度,确保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同期一审案件增幅”降低。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普法宣传活动2次,着力提高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应用软件的了解和认知,促进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的认可和应用。在我县105个行政村、10个社区、9个乡镇和13个行业部门开通“云法庭”,网格法官借助网格群和“新枫佳和”云解纷服务平台,指导各村屯社区开展诉前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通过指导居民下载使用“新枫佳和”手机APP,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案件调解,努力使各村屯社区逐步向“少讼少访”和“无讼无访”转变。加大“四室”建设,设立退休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打造集矛盾纠纷排查、法律帮助、诉前调解、心里咨询为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捷诉讼服务的同时,实现收案数量的同比下降。截止12月末,同期一审收案增幅下降19.59%。
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个规定”填报,政治部工作人员定期发布填报提示,并一对一指导“三个规定”系统填报,着力提高填报的数量和质量。开展对“三个规定”内容的培训,一方面参加市中院“三个规定”填报培训,另一方面组织院内培训,由党组成员、民庭负责人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主要内容、背景意义和落实细节等方面进行讲解,增强干警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干警填报“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三个规定”内容纳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深化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支部、干警个人学习计划中,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和自学,推动“三个规定”内容学习入心入脑。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管党治院根基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对决策流程、程序和原则进行深入的学习,加强党组的议事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求党组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记录会议情况。
二是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推进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化,制发《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对于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应进行提前预告,将每次组织活动的日程、议题提前告知领导干部,以便于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通知》,增强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意识,正确处理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领导身份与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并从增强党性、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高度出发与基层同志交流,关心基层、了解基层,并发挥自身组织生活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为基层党员同志排忧解难,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发请假单,党组成员在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需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明确党组成员在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请假时,也要撰写书面材料并提交,确保组织生活全覆盖。
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质量。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我院党内民主生活,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党组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在做好准备后召开会议。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为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
四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内容,为推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桦川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在组织生活中接受锻炼、增强党性,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紧起来。
五是规范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召开形式、会议程序、决策执行和保密纪律、请销假等事项要求,进一步谋划、部署、执行好法院全局工作,特别是对审议事项进行具体明晰,并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党组议事决策的效率,提高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完善《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从院长办公会议内容、组织原则、议题确定程序,决定形成方式、事项落实汇报等方面进行规范,厘清与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在议事范围、议题研讨程序等内容的界限与区别,立规明矩,为高质效办公提供制度保障。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深入学习厘清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的不同之处,为今后开好两个会奠定基础,切实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2.规范落实选人用人制度
优化员额法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2023年度法官入额遴选工作,12月28日,桦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提请3名同志拟任审判员职务的议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该3名同志为审判员。着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素质,积极参加法考助学活动,强化时间和经费保障,今年我院有11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创历史新高,法官后备力量得到充实。
3.加强党建工作
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定完善党建规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各支部和党员提供指导。党总支对三个支部委员成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支委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桦川县人民法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让全体党员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方法步骤,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1.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内。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细则》,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的内容,推进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院党组对党组成员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每份述责述廉报告均能准确全面的反应该位党组成员履行职责,特别是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廉洁和品德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桦川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细则》,明确述责述廉的内涵、程序、重点内容等,提高做好述责述廉的思想认识,为做好述责述廉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完善《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党员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我院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领会把握民主生活会需要对照检查的内容,确保每次生活会均是对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一次全面的精神洗礼,高质量高标准的召开。
2.落实常态化整改机制
一是将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完善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上轮巡察整改“回头看”中列为长期整改的5个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巩固落实。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的长期整改任务进行重点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在巩固前期已整改结果的同时科学设计后续整改工作,目前,完善制度机制2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深入研究,进行常态化整改。健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善于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针对需常态化整改的问题,完善《中共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桦川县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计划》,把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拓宽学习覆盖面,强化“学习强国”“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的运用,让学习在8小时外全覆盖。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开展裁判文书写作培训,提高法官文书写作能力。组织裁判文书评查,避免文书出现错字、别字等低级错误,增强文书说理的针对性、全面性、准确性,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在办案平台开通法信智推和文书智能纠错功能,帮助法官实现类案检索和文书智能纠错。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桦川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整改步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坚定不移筑牢政治红线。法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与推进巡察整改长效化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警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政治上的自觉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上的高效,努力打造“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法院铁军。
(二)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剖析检视、深挖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定期调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清零。
(三)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手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推进。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走向深入。
(四)持之以恒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所有反馈问题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消除“面”上的事,更注重成果转化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根”上的事,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全院干警作风加快转变,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中共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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