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妥善解决企业破产处置难题,以司法保障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桦川法院在办理一起历时四年的某破产清算案件中,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帮助竞买人完成产权登记,让破产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2020年7月,桦川法院受理了债权人侯某等申请宣告桦川县某米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债权申报期内,确认债权34笔,总额为630余万元。面对这一复杂的案件,桦川法院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经过评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200余万元。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桦川法院委托专业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了六次公开拍卖,最终,竞买人王某竞拍成功。该笔款项优先清偿某银行的债权,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但最后仍欠缴共益债务国有土地租金4.4万余元,王某的产权证照办理为此受阻,破产企业无法注销。
面对这一困境,桦川法院积极主动作为,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问题解决,后由法院和县营商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经过深入商讨,最终决定由法院出具破产裁定等相关文件给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再向税务局开具相关证明,税务局对欠缴的国有土地租金给予免除,这一决定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和支持。
在桦川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王某成功在不动产中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照。同时,破产管理人也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注销了该米业公司。至此,这起历时四年的破产清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困扰众多债权人多年的难题也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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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顺利审结,是桦川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破产审判工作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成功范例。下一步,桦川法院将不断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就破产案件中需要政府解决事项,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破产审理中涉税、不动产管理、职工劳动争议等问题,解决破产案件办理的难点、堵点,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