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 护航发展助营商
“太感谢人民法官了,帮我们费心费力调解,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说这话的是桦川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当时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与桦川某燃气公司(以下简称某燃气公司)签订了一份居民燃气入户合同,某燃气公司承揽该房地产公司承建的某小区的燃气入户项目。随着工程施工的推进,某房地产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未能如约履行给付责任。随后,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用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处房屋抵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双方另行商定。和解协议签订后,某燃气公司就剩余款项多次向某房地产公司催要,但均无果。近日,某燃气公司无奈向桦川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原、被告企业进行调解,明晰双方诉辩理由,通过现场勘验和案情研判,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地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同时希望双方能够站在大局的角度考虑问题,从优化营商环境和各自企业长远发展方面共同缩小分歧,全力推动纠纷解决。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燃气公司接受了房地产公司在今年年末一次性支付剩余燃气安装款的承诺,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桦川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始终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