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切实提升执行质效,8月6日,桦川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海鹏、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刘立兵、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军、执行局负责人王繁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王振军传达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随后通报了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并就下半年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王振军表示,此次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是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院干警要按省法院要求,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来总体思考、系统谋划,树牢“如我在执”意识,狠抓“九分落实”,做实“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执行改革为重大契机,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把执行工作推向前进,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会上,还举行了聘书发放仪式。吴海鹏向新聘任的1名执行监督员和4名执行和解员发放了聘书。
聘任执行监督员,是为了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健全执行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聘任执行和解员,是对于事实清晰、双方矛盾和执行标的较小,具有执前和解可能性的案件,为第一时间兑付申请执行人利益,减轻诉累,在执行案件立案前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将案件转入执行前和解程序。进入程序后,通过执行和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被执行人反复引导和释法明理,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促使案件达成执前和解,实现执源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