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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定纷止争 优化营商助企双赢——桦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21 15: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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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原告公司资金紧张,运营困难急需用钱,另一边是被告公司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如何既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又能“放水养鱼”保障被告企业正常运转,对此,桦川法院干警妥善把握调解时机、讲究调解策略,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立足审判职能,护航发展大局,持续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

  基本案情

      佳木斯市某运输公司与桦川某公司于2021年起签订《XX委托运输合同》,由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然而,今年5月,佳木斯市某运输公司一纸诉状将桦川某公司起诉到桦川法院。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公司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原告称,协议签订后,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2023年还续签了合作协议。但近一时期,原告发现被告未能像之前那样如期结算费用,原告经核算,被告总计拖欠运输费已达139万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但被告均未给付。被告辩称,原告所述属实,但近期由于企业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希望原告能多给些时间筹措资金给付运费。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认为,这场纠纷不仅关系到两家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系到他们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简单的一判了之,案件是结了,但却可能给两家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不但原告不能马上拿到欠款,还有可能让被告的经营状况雪上加霜。因此,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沟通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要求被告制定有诚意、可落实的还款计划,同时请原告理解被告目前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给予被告必要的时间筹措欠款。调解方案既考虑到了原告的经济利益,也照顾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调解结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有力的司法保障。桦川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公正与效率”上下功夫,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涉企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质量,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降低企业司法成本,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案的调解结案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纠纷,更在无形中助力了桦川县营商环境的优化,它向外界展示了桦川法院干警“放水养鱼”思维的灵活运用能力和高效解纷的调解技巧,同时也展现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不懈努力,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公平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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