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桦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以此强化信用惩戒。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桦川法院同时向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教育、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招投标单位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予以通报,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并请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监督。被公布的人员应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后,本院将对其失信、限高、公开等信息予以解除或屏蔽。否则,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符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
宋福军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69****0213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46号
被执行人
冯树山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78****1610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恢382号
被执行人
马海波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73****1015
执行案号:
(2024)黑0826执583号
被执行人
孟庆军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70****1230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24号
被执行人
刘国凯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62****1216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25号
被执行人
高传岭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63****1630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27号
被执行人
吴伟
身份证号码:
2308261970****1410
请社会公众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如有知其下落、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执行相应线索的,请与桦川法院执行局联系,本院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454—3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