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强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桦川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3·15”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贡献法院力量。
活动当日,法院干警们走进县内繁华街区,设立 “普法小摊” 与法律咨询台,吸引了大量群众驻足咨询。针对当下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诸如 “网购维权”,干警们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告知消费者在网购时如何留存有效证据,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时应如何正确维权。对于 “商品退换” 难题,干警们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享有的退换货权利边界与具体流程。在 “预付式消费纠纷” 方面,干警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谨慎签订合同,仔细阅读条款,遇到商家跑路、服务缩水等情况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损失。
除了面向消费者普及知识,干警们还主动走进商场商户,向经营者发放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单。干警们耐心地就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点,提醒商户要严格把控商品质量关,做到诚信经营,坚决杜绝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活动期间,干警们累计发放普法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过往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干货满满,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还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维权方法。“以前遇到消费问题,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心里有底了。以后再碰到类似情况,我就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一位在现场进行咨询的群众向干警表示。
“下一步,桦川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传播得更广更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消费纠纷案件,以司法裁判树立规则导向,依法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撑起坚实的法律 “保护伞”,助力营造高质量、健康、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队参加活动的桦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