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建设的征程中,桦川县人民法院横头山法庭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服务新模式。近日,一起涉及 68 万元经济纠纷的案件,在横头山法庭“红色调解室”中成功化解,这不仅是法庭践行 “枫桥经验” 的生动实践,更是其落实省法院“文化铸品”工作要求,以文养德铸牢良善品格的有力彰显。
2025年2月,一通充满焦虑与无助的电话打破了横头山法庭的平静。赵女士哭诉自己被老乡蔺女士骗走三十多万,婚姻也濒临破裂。原来,赵女士与蔺女士因老乡情谊合伙开烤肉店,倒闭后蔺女士又以期货生意获利丰厚为由,让赵女士先后转账 68 万元,期间虽有 35 万元转回,但当赵女士急需用钱希望蔺女士返还投入资金时,却遭到蔺女士拒绝。面对复杂的纠纷,办案法官迅速介入,从耐心安抚赵女士情绪,到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再到庭审后的不懈努力,始终秉持着司法为民的理念。
横头山法庭充分发挥辖区红色资源优势,打造了独具特色的“红色调解室”。走进“红色调解室”,墙上一幅幅记录革命先辈光辉事迹的图片、一句句彰显红色精神的标语,营造出庄严肃穆又充满力量的氛围。在这里,每一次调解都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运用,更是红色文化中为民情怀、奉献精神的传承与践行。
在这起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运用 “枫桥经验”,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劝解双方。面对蔺女士坚称是合作关系、只愿返还 1 万元的僵局,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在庭审后,依据事实和证据,向双方详细释明法律规定和风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红色调解室”的特殊氛围感染下,在法官良善司法、为民解忧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蔺女士同意分期返还赵女士 16 万元。
“红色调解室”的设立,是横头山法庭以文养德铸牢良善品格的重要载体。法庭将红色文化融入调解工作,让每一位法官在红色精神的熏陶下,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善良与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在这里,法官们以红色文化滋养品德,以实际行动诠释良善,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横头山法庭“红色调解室”取得众多成效的一个缩影。自“红色调解室”成立以来,法庭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数十起,切实做到了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红色调解室”不仅是一个调解纠纷的场所,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法庭负责人李芳芳表示。
下一步,横头山法庭将继续深化“红色调解室”建设,不断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将 “以文养德铸牢良善品格” 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同时,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红色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让红色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