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逃避及抗拒执行行为,促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全面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院依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现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隐匿财产线索等有效信息,协助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将按照约定比例给予相应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者身份严格保密,对干扰、阻碍悬赏执行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01
执行案号:
(2021)黑0826执1571号
执行金额:
84637.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闯恒盛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
身份证号:
230826199610151617
02
执行案号:
(2023)黑0826执914号
执行金额:
150210.53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桦川县岩顺香谷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吴岩顺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
身份证号:
230826197303151212
03
执行案号:
(2024)黑0826执184号
执行金额:
30275.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张丽娜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
身份证号:
230826198511281622
04
执行案号:
(2024)黑0826执669号
执行金额:
37849.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赵明辉
住所地:
桦川县梨丰乡东兴村
身份证号:
230826198709161212
05
执行案号:
(2023)黑0826执437号
执行金额:
40000.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郑俊生
住所地:
桦川县中伏乡七星屯
身份证号:
23082619870215081X
领取条件:
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
悬赏金额:
申请执行人承诺,就提供线索人员所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就该财产执行到位款项(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以物抵债价格为准)的10%(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
0454-3952059
联系人:
孙法官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01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前督153号
执行金额:
5000.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王佳丽
住所地:
佳木斯市郊区中兴小区S栋39号楼4单元301室
身份证号:
230622200105293066
02
执行案号:
(2023)黑0826执21号
执行金额:
10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马艾米尼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农业大厦兰州拉面店
身份证号:
622924198102154013
领取条件:
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
悬赏金额:
申请执行人承诺,就提供线索人员所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就该财产执行到位款项(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以物抵债价格为准)的10%(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
0454-3962620
联系人:
程法官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01
执行案号:
(2025)黑0826执138号
执行金额:
20000.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才井贵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
身份证号:
230826197503201018
02
执行案号:
(2024)黑0826执620号
执行金额:
41020.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杨婷月
住所地:
桦川县悦来镇24委2组136号
身份证号:
230826200310140022
领取条件:
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
悬赏金额:
申请执行人承诺,就提供线索人员所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就该财产执行到位款项(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以物抵债价格为准)的10%(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
0454-3962600
联系人:
栾法官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01
执行案号:
(2024)黑0826执481号
执行金额:
80911.00元
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被执行人:
石沛东
住所地:
佳木斯市富锦市
身份证号:
230882198502150314
领取条件:
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
悬赏金额:
申请执行人承诺,就提供线索人员所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就该财产执行到位款项(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以物抵债价格为准)的10%(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
0454-3962600
联系人:
张法官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的,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