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治力量与黑土地的厚重相遇,当司法温度与百姓的期盼相融,三江平原的沃野田畴间,正悄然绽放着新时代的"枫"情画卷。让我们共同走进基层法庭的司法现场,聆听泥土深处的法治脉动,跟随基层人民法庭庭长的讲述,走进那些有温度、有情怀的司法故事。看金色天平如何守护稻穗千重浪,观法治清泉怎样滋润百姓心田。让我们共同期待,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司法为民的"枫"景线绘就更绚丽的画卷!
持续关注“法庭‘枫”采”
与法治同行,与时代共振!
桦川县人民法院横头山人民法庭成立于1990年,辖区包括两镇(横头山镇、四马架镇)、两个国营林场,辖区总面积478平方公里。在新时代司法实践的征程中,横头山人民法庭积极借鉴 “枫桥经验”,秉持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的理念,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实际行动,在各类案件的办理中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李芳芳,桦川县人民法院横头山人民法庭负责人,三级法官。作为法庭负责人,在她看来做好一名基层法官,就是要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将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温情调解,守护孩子成长
在家庭关系里,抚养费支付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可现实中抚养费纠纷频发。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女方称离婚后男方仅支付了非婚生女儿3年抚养费,欠付7年,还要求男方从2025年起支付至女儿成年;男方则抗辩二人还有已成年的婚生子,离婚后女方未支付抚养费,仅将2.7亩土地交给男方耕种,用于支付抚养费。男方出示转账记录,证明除向女方支付3年抚养费外,近3年还转账7万余元用于非婚生女儿生活开销。二人分歧较大,法官向女方释明,孩子日常支出都算抚养费,婚生子与非婚生子权利平等,女方也该支付婚生子抚养费,经核算女方应支付4万余元。最终,经法官调解,女方撤诉,男方也放弃另行起诉,男方代为承包女方土地,并当庭支付女方三年土地承包费。
通过这次温情调解,不仅解决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还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双方关系,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庭在处理抚养费纠纷时,注重运用“枫桥经验”,以调解为手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耐心疏导,化解婚姻危机
婚姻破裂常伴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复杂问题。2024年12月,刘某前往法庭哭诉,称与赵某已分居四年,感情破裂,但赵某不同意离婚。经法官与赵某沟通后,赵某同意离婚,却提出分居期间因生病住院借了钱,刘某需支付1万元补偿,刘某坚决反对,案件陷入僵局。此后,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向刘某释明在离婚诉讼中若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同时,法官了解到二人分居时,刘某账户内有3000元工资款属婚内共同财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支付赵某1500元婚内共同财产,二人离婚,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起离婚案件通过法庭的耐心调解,避免了一场激烈的法庭对抗,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法庭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注重借鉴“枫桥经验”开展调解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多元解纷,促进乡村和谐
土地边界纠纷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不仅破坏邻里关系,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清明过后,山湾村两户三十年的老邻居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争执激烈,几乎发生肢体冲突。鉴于纠纷处理的复杂性,法庭联动土地管理部门,邀请测绘人员与土地纠纷调解专家共同参与调解。法庭及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对争议土地的位置、面积等进行详细勘查与记录。调解现场设在玉米地旁,李芳芳法官一边依据 1989年地籍图指明宅基地边界,一边从邻里互助角度,建议双方各让一步。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与土地管理部门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测绘结果,明确土地边界,并向当事人解释相关规定。法庭工作人员从邻里和谐角度,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互相体谅。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明确了土地边界,成功化解矛盾。该案例践行了“枫桥经验”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的理念,整合各方资源,有效解决了基层矛盾。
“横头山人民法庭要持续深化对‘枫桥经验’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各方协作,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司法力量,让‘枫桥经验’在法庭工作中绽放更璀璨光芒……”法庭负责人李芳芳这样对干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