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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法院温情执行:化解遗产继承债务纠纷 彰显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10-09 09:41:09


    2024年,一起因被继承人债务引发的案件在桦川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最终以双方满意的结果收官,生动展现了司法的温情与公正。申请执行人郭某因被继承人关某(被执行人的父亲)生前借款未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关某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向郭某偿还欠款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发现被执行人继承了父亲名下一套房产,这成为案件执行的关键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关某刚成年,可能对法律和执行程序缺乏了解,法官没有直接启动强制拍卖,而是选择上门沟通。初次见面,关某面对执行法官十分紧张,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法官耐心倾听其顾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中“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 的规定,并结合类似案例说明拒不履行的后果,逐渐缓解了关某的焦虑。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关某刚步入社会,经济能力有限,而该房产是父亲留下的唯一念想,意义重大。为减少对其生活的影响,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郭某,说明关某的实际情况,寻求协商解决的可能。经过多次沟通,郭某表示理解,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并给予关某筹款时间。同时,法官依法启动房产评估工作,并明确告知关某,评估是为确定房产价值,若无法协商还款,拍卖将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必要手段,但法院也会保障其合法权益。这种刚柔并济的做法,让关某感受到司法的威严与温度,促使其积极联系亲属筹款。房产评估报告出具后,法院告知关某,若在2025年10月9日前仍未还款,房产将依法拍卖。最终,关某在拍卖前凑齐欠款,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调解下,郭某减免了部分利息。在法官见证下,关某当场足额支付欠款,郭某出具收款证明,案件圆满执结。案件结束后,郭某专程制作“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 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 的锦旗送至法院,对法官快速实现其债权表示感谢;关某也通过电话向法官致谢,称法官既讲法律又顾人情,帮自己化解了难题。此次执行,桦川法院执行局坚守法律底线,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关某的特殊情况,以温情执行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的权利与义务,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也确保继承人不会因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而过度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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