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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岗 践初心——桦川法院2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26-01-05 08:56:55


    近日,桦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依法表决通过了关于桦川法院人事任免的议案。经法定程序审议,决定任命高峰同志为桦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梁山同志为桦川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庭长,为法院队伍建设注入新活力,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会议现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宣读了任命文件,并为新任命的2名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在与会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新任职同志面向鲜红的国旗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回荡在会场,既彰显了对宪法的尊崇与敬畏,也表达了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高峰,1993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18年8月考入桦川县人民法院,202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C证,202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12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先后在执行局、驻村工作队、刑庭工作,深耕刑事审判工作多年,专业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精湛,是兼具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的优秀司法工作者。现任桦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梁山,199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9月考入桦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2017年加入驻村工作队工作,202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2年6月被任命为员额法官。先后在刑庭、行政综合审判庭工作,办理民事案件、再审案件、刑事案件及执行异议案件等,2021年组建少年审判团队,创建“青苗·桦未来”少审品牌,多次获得省、市媒体报道,现任新城法庭庭长。

    新任命同志代表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此次任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将以此次任职为新起点,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深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精准适用法律法规,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桦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鹏表示,此次人大任命是对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支持,也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与保障。下一步,法院将以此次人事任免为契机,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全体干警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投身司法工作,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此次人事任免,充分体现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监督司法工作的法定职责,对于进一步优化法院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具有重要意义。新任职同志将带着组织的信任与人民的期盼,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为推进法治桦川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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