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业务分析库 决算公开

 

法治护航助成长 雷锋精神伴我行——桦川法院邀请县第四中学师生参加公众开放日暨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06 09:29:41


    法治同行,逐梦青春。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切实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防线,近日,桦川县人民法院横头山法庭庭长、桦川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李芳芳主动履职,邀请该校师生走进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并讲授新学期“法治第一课”,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系好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

    活动伊始,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师生们有序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等场所。干警们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法徽、法袍的象征意义,以及庭审流程、法庭纪律等相关知识,生动诠释了司法的庄严与神圣。同学们驻足聆听、认真记录,不时举手提问,干警们耐心细致解答,现场互动氛围热烈,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参观结束后,李芳芳以“法治护航,青春无‘欺’”为主题,为同学们讲授新学期法治第一课。课堂上,首先组织师生共同观看了桦川法院原创校园欺凌普法微视频《对欺凌说“不” 你比想象中更有力量》,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到学生欺凌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深刻明白“未成年绝非免责盾牌”的道理。恰逢雷锋精神纪念日,李芳芳在课堂中特别融入雷锋精神宣讲内容,将法治教育与美德教育有机结合。她先结合雷锋同志助人为乐、严于律己、关爱他人的感人事迹,解读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内涵,鼓励同学们将雷锋精神融入日常,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帮助他人、关爱集体,做向善向美的好少年。随后,李芳芳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围绕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不良行为矫正等青少年高频关注话题,结合基层法庭审理的典型案例,用接地气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明确界定行为边界,引导同学们学会分辨是非、坚守底线,既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要杜绝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课堂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分享观后感悟,主动请教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李芳芳逐一耐心解答,鼓励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活动最后,她寄语同学们,要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法治为帆,护航青春成长。此次公众开放日暨法治第一课活动,是桦川法院延伸司法职能、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青苗·桦未来”品牌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活动将庭审体验与法治宣讲相结合,打破了传统普法的局限,让同学们在沉浸式体验中提升法治素养,有效搭建了法院与校园联动普法的坚实桥梁。下一步,桦川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