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川县人民法院通过精准查封财产、施加法律压力,成功执结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案,迫使长期在国外务工、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主动回国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郑某特意送来锦旗,对办案法官高效为民的司法服务表达由衷谢意。锦旗上 “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高效为人民” 的赞誉,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注脚。
本案缘起于 2014 年,被执行人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当年,二人以家庭经营为由向申请执行人郑某借款人民币 10 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后,二人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郑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胜诉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依旧杳无音信,郑某遂向桦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向王某、张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然而,送达结果却令法官犯了难 —— 因二被执行人长期在国外务工,下落不明,所有法律文书均被原路退回。一时间,案件执行陷入了 “找不到人、找不到财产” 的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他们深知,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亟待实现。经过细致的财产摸排与线索核查,法官终于发现关键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桦川本地拥有一处房产。为打破执行僵局,法院依法对该房产实施查封措施,并在房屋显著位置张贴了查封公告。与此同时,法官通过多种渠道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不仅房产将被评估拍卖,还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这一系列强硬而规范的法律举措,彻底击碎了被执行人试图 “躲债出国” 的侥幸心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司法压力下,王某、张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二被执行人先行偿还 4 万元欠款,并就剩余款项的给付时间与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郑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此次执行案的圆满解决,是桦川法院聚焦群众 “急难愁盼”、打通公平正义 “最后一公里” 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桦川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守护群众胜诉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