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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学新解释 聚力反腐提质效——桦川县法检两院联合开展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5-11 10:32:19


    为精准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提升贪污贿赂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桦川县人民法院联合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晓翠、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昕溟出席会议,两院刑事审判、公诉部门干警参会交流。

    会议首先围绕《解释(二)》核心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重点讲解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认定、积极退赃与违法所得追缴、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参照规则等新增与细化内容,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疑点,对数额标准、情节认定、罪名衔接等关键问题逐条剖析,明确法律适用边界。与会干警认真记录、深入研讨,就案件移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实务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凝聚办案共识。李晓翠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分管工作实际,分别对学习贯彻《解释(二)》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切实把司法解释精神落到实处,精准规范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此次联学是法检两院深化协作、同堂培训的重要举措。《解释(二)》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新形态新特点作出细化规定,对依法严惩腐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司法裁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李昕溟表示,法检两院将持续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案件会商、业务交流、庭审衔接等方面协同发力,统一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以更加专业精准的司法履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司法公正与法治权威,为桦川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下一步,桦川法院、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司法解释专题研讨与案例复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司法担当筑牢反腐防线,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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