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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人和!桦川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11 10:33:31


    近日,桦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出租车停运损失赔偿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当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6年3月的一天,被告张某某驾驶私家车在桦川县悦来镇冷云大街变更车道时,与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付某的出租车停运2天,产生停运损失800元,付某多次向张某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桦川县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被告张某某辩称原告未事先联系自己,且认为赔偿金额过高,甚至表示即便法院判决也拒不履行,要求原告走执行程序;原告付某则坚持索赔诉求,双方矛盾尖锐。承办法官见状,并未直接进行裁判,而是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的悉心调解和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双方均满意的赔偿金额。被告张某某当场向原告付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付某也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二人握手言和,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小事不小办,民生无小事。这起出租车停运损失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是桦川法院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理念的生动缩影,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办案法官以耐心释法、温情调解,化解的是邻里间的矛盾隔阂,守护的是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的是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和谐稳定,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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