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风光正好五六月正是大众出游周边游玩的黄金时节趁着假期奔赴山河、拥抱风景是无数人放松身心的首选但伴随着旅游热潮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合同违约、维权无门等旅游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5月19日中国旅游日桦川县人民法院特此推出普法漫画以案释法、避坑指南手把手教大家避开旅游陷阱留存维权证据、合法理性维权!
01 警惕“低价游”,天上不会掉馅饼“99元畅游山水”“零费用全程旅游”“超低价精品旅行,全程无消费”朋友圈、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的超低价旅游套餐,看似福利满满,实则暗藏套路。很多不良旅行社以极低价格吸引游客报名,通过压低食宿标准、删减旅游景点、压缩游玩时长降低成本,最终让游客体验大打折扣。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面对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轻信口头承诺,从正规平台、合法旅行社报名参团。
02 拒绝强制购物,消费自由受法律保护,低价游的终极套路,往往是强制购物、变相诱导消费。不少低价旅行团在行程中,导游以“不买不让走”“不消费影响行程”“特产必须购买”等理由,胁迫、诱导游客高价购买劣质玉器、保健品、土特产,严重侵害游客自主消费权。法官提醒: 旅游经营者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遭遇强制消费、胁迫购物等行为,游客有权当场拒绝,该类强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可依法追责维权。
03 出游牢记“留证据”,维权才有底气很多游客遭遇旅游纠纷后,常常因为无凭无据,导致维权困难、投诉无果。行程变更、食宿缩水、景区受伤、强制消费、服务违约……所有旅游消费争议,证据是维权的核心关键。法官划重点!旅游必备留存证据:✅ 旅游报名合同、电子订单、缴费票据✅ 导游强制购物、口头承诺的录音、视频✅ 行程不符、景点删减、食宿劣质的现场照片✅ 与旅行社、商家的微信聊天、通话记录完整留存各类凭证,是后续调解、投诉、诉讼维权的重要依据。
04 遇纠纷不慌张,合法渠道高效维权
旅游途中遭遇侵权、消费纠纷,切勿冲动争执、盲目维权。桦川法院为大家梳理清晰、高效的维权渠道: 1.双方协商:第一时间与旅行社、景区运营方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
2.行政投诉:拨打12301、12315热线,向文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
3.司法维权:协商、调解无果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桦川县人民法院开通旅游纠纷快速处置通道,针对旅游消费、服务合同、人身损害等涉旅纠纷,实行快速立案、优先调解、高效审理,最大限度缩短维权周期,守护群众出游权益。法官结语最美的风景,莫过于平安顺遂的旅途。旅游消费有边界,合法权益有保障。下一步,桦川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旅游消费痛点,常态化开展旅游普法宣传、化解涉旅矛盾纠纷,以法治为盾,护航诗和远方,守护群众安全、安心、舒心的每一次出行!